五級制教練評鑑制度

宗旨:善與人同、薪火相傳

作法:深觀且廣行

五級制:次第分明、循序漸進,分為五級:


級    數
中文名稱
英文名稱
對照級數
協會重點
總會重點
1
初級
Starter
C(縣市)
   V

2
中級
Medium
B(省市)
   V

3
高級
Advanced
A(國家)

   V
4
研究級
Researcher
國際級

   V
5
薪傳級
Treasured Master


   V


培訓重點:

(1) 總會重點在精:遴選、培育第三級(含)以上教練。

(2) 各協會重點在普及:遴選、培育第一、第二級教練。

(3)『薪火相傳』特別要求:第三級教練升級成第四級前,必須拉拔三位(含)以上第二級教練成第三級教練。此乃為落實『薪火相傳』的意義,且由提攜後進,鼓勵自我、繼續向上提昇。